联系电话
185-8850-226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其它

签完劳动合同,公司不给我一份保留怎么办?

日期:2021-05-16
2025人己看过

      现在找到工作后都需要办理入职手续,而这个手续中都需要签订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这是一个常规必做的流程,可是有很多人在后台咨询谭律师,表示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予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

      面对这种情况,大家可能都会很迷茫或者疑惑,公司为什么不肯给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又可能面临哪些风险呢?

根据大家的疑惑,谭律师先给大家分析一下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原因。



首先



     我们做个假设,如果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时,不给劳动合同,一来可以不承认劳动关系,作为劳动者取证劳动关系也有点困难;二来可以试图篡改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来逃避责任。所以用人单位不愿意给予劳动合同的理由是为了逃避责任躲避法律风险,可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如果你也遇到了这种情况,可以选择咨询专业律师进行维权,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其次



      其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劳动者手上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所要面临的法律风险。比如: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发生工伤,是否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呢?一般来说,只要能够认定劳动关系就可以。通过发放工资的转账记录、工作服、考勤表、工作照片等均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在劳动仲裁中,有过一起这样的案例,劳动者在工厂,工作4个月发生工伤,劳动者就是用每月固定的银行转账记录来证明劳动关系,并根据转账流水证明工资待遇为8000元并以此主张赔偿数额,因用人单位并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没有足够的证据,用人单位所表达的该劳动者的工资实际为3000元,转账记录之所以为8000元是因为包含了5000元的油费等这种理由都未被仲裁采信,最终劳动者仲裁请求全部获得支持。



最后



     综上可知,不签或者说没有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不一定是坏事。但是,如果是现金发放工资,那么劳动者一定要注意在日常的工作中保留证据,证明自己的用工关系和工资待遇,可选择采用录音、拍照等方式收集证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3、一旦遇到劳动纠纷,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最后,天晟法律提醒各用人单位,请把劳动合同给劳动者一份,这不仅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在实际上,这种事情并不能起到所谓的防范风险的作用,反而会招致劳动者的反感,有时甚至会导致自身利益受损,这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服务热线

185-8850-2266

微信服务号

遇到问题?留言咨询律师

请填写您的问题及联系方式,我们会安排专业律师尽快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