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85-8850-226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其它

求职者面试通过并收到用人单位的录用通知,但准备入职时用人单位反悔了,求职者如何维权?

日期:2021-08-19
1886人己看过

公司招聘时

通知小王被录用了

结果临到签合同时

公司却因为招到一个更合适的人

就不要他了

小王便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

近日

某地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个案件


图片


今年5月

小王看到了深圳某科技公司

(简称科技公司)

发布的招聘信息

专门从外地赶来深圳

分别参加了两轮面试


第二轮面试后科技公司口头通知其面试通过

三天后

便收到对方微信发来的录用通知

要求他于某日办理入职手续

图片



































然而,过了两天,小王又收到消息——这个岗位暂时不需要人手了。小王进一步了解后才知道,原来是因为公司招到了更适合该岗位的人。于是,小王将科技公司告上法院。



































图片

小王主张


双方已经达成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口头协议,他也作了准备,甚至还拒绝了另外一家公司的录用邀请。现在公司突然反悔,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他造成了经济损失。综上,小王要求该公司赔偿:试用期3个月的工资损失;因拒绝其他公司的录用而造成的损失;因面试产生的交通费,共计2万余元。


科技公司辩称


他们确实给小王发了录用通知,之所以最终没有录用他,是因为公司董事长看完他的简历认为不合适,遂否决了。其次,对于小王所称其被其他公司录用的说法,虽然他提供了聊天记录,但并不能证明其拒绝的是工作机会还是面试机会,其提出的损失计算也没有依据,交通费则本应由求职者承担。


小王提出异议

称面试过程中

从来没有提到还有董事长这一关

法官询问被告:

“既然还需要董事长点头,

为什么就先发录用通知给原告呢?”

科技公司这才承认

是行政部门的失误

图片


法院判决

公司赔偿4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在劳动关系的建立过程中,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因双方已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小王对此产生信赖利益,并放弃其他工作机会,之后科技公司却无正当理由取消录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的数额,法官解释,小王既要求科技公司的试用期工资,又要求赔偿因拒绝其他公司造成的工资损失,这是不合理的。而交通费依惯例通常由劳动者自行负担。从第二次面试通过至小王找到新单位入职,时间为半个月,科技公司原本给出的试用期工资约8000元/月,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思明法院判令科技公司支付小王半个月的工资,即4000元作为赔偿。

 
  最后,天晟法律告诉您:求职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面试通知,录用通知(最好要求单位向你发出书面的录用通知),单位拒绝录用你的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服务热线

185-8850-2266

微信服务号

遇到问题?留言咨询律师

请填写您的问题及联系方式,我们会安排专业律师尽快联系您!